【投書】為了孩子的安全,我們可以做得更好——從剴剴案談起,請不要懲罰守法的托嬰中心 王俐雯 社團法人中華國際全齡關照教育促進會會長
【投書】為了孩子的安全,我們可以做得更好——從剴剴案談起,請不要懲罰守法的托嬰中心
在剴剴案後,我們能不能在守護孩子的同時,也守住專業與信任?孩子的安全不能只靠監視器,托育現場教保人員王俐雯從第一線觀察與心聲出發,提出對現行政策的深刻反思與實質建議。
孩子的安全不能只靠監視器,剴剴案後,我們如何真正守護托育安全?圖片來源:CanvaPro@pixelshot
- 文 王俐雯
本文重點摘要
編按:剴剴案又稱台北保母虐童致死案,是一起兒童遭虐待致死案件。案中一歲半的男童「剴剴」因遭受寄養保母長期虐待,身上有多處凌虐導致的嚴重外傷且營養不良,於2023年送醫後仍急救無效。2024年由殯葬業者揭露而引起臺灣社會廣泛關注與長期輿論譴責。全案日前已辯論終結,將於2025年5月13日一審宣判。
2025年5月8日,行政院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之《兒童托育服務法》草案,將函請立法院審議。草案重點包含「托育機構應將前項攝錄影音資料傳送至直轄市、(縣)市主管機關建置之網際網路系統儲存」。
剴剴案讓全台家長與托育現場都痛心不已。
然而,在改革的呼聲中,我們似乎走上了一條錯置焦點的道路。
孩子的安全,不能靠「集中上傳」來換取
我願意承認:監視器在爭議事件中確實能提供關鍵畫面。
全國的托嬰中心本就依法設有監視系統,並將畫面保留30天供家長與主管機關查閱 [註]。
家長們可曾想過,這樣的資料系統若遭駭,
註:根據《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》托嬰中心應於戶外區域、室內公共區域裝設設備。應至少保存三十日;資料之查閱及刪除,應作成紀錄。
鏡頭無法取代信任,也無法呈現教育的全貌
很多人期待「有錄影就能避免爭議」,但教育與照顧從來不是劇場。
而這些壓力,會讓現場老師變得不敢碰觸、不敢靠近,
剴剴案提醒我們的,不是多上幾支攝影機,而是該回頭看制度的漏洞
必須說清楚:剴剴案發生在收出養居家托育體系(保母制度),
更令人遺憾的是,社會輿論近日揭露,剴剴案發生時的外聘督導——
我們可以一起做得更好
我理解家長想要安全,也理解社會需要監督。但真正能守護孩子的,
- 可否回到「分級分類」原則,
針對不同類型的托育服務設計適切規範? - 可否從制度源頭強化對居家保母的訪視與督導,
而不是只加重托嬰中心的負擔? - 可否建立更透明、開放的申訴與對話機制,
而不是讓每次危機都演變成獵巫?
親職教育與專業照顧,其實是站在同一邊的。
如果改革只是在傷口上貼上更多監控,
我們終究會忽略了真正需要療癒的地方。
延伸閱讀
社團法人中華國際全齡關照教育促進會會長
一位長期在托幼現場工作的輔導者及教育者。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幼兒教育研究所。致力於推廣學前機構最缺乏的風險預防管理法,爲三角教學、全安I.S.E.C防虐認證 創始人。著作:《許孩子一個幸福夢想園》、《托嬰中心不同角色人員對不當對待之覺察與防範策略探究》。